序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收費標準 |
優惠條件 |
備注 |
適用客戶 |
一、代收代付業務 | ||||||
1 | 代收代付社會保險費 | 代理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向客戶收付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2 | 代收電話費、上網費 | 代理通信企業向客戶收取固定電話費、移動電話費和上網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3 | 代收有線電視費 | 代理廣播電視局向客戶收取有線電視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4 | 代收水費、電費、煤氣費 | 代理相關企事業單位向客戶收取水費、電費、煤氣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5 | 代發低保金 | 代理民政部門向指定人員發放低保金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民政部門)收取 | 對公 | ||
6 | 代理地方財政支付 | 按照與地方財政部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及有關規定,辦理地方財政資金支付與清算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7 | 代理地方財政非稅收入收繳 | 按照與地方財政部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及有關規定,辦理地方財政非稅收入資金匯繳,并根據地方財政部門指令,辦理資金劃轉、撥付及退付業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8 | 代收學雜費 | 代理學校向客戶收取學雜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學校)收取 | 對公 | ||
9 | 代扣利息稅 | 代理稅務部門扣繳客戶利息稅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10 | 代發工資 | 代理企、事業單位向指定人員發放資金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11 | 代發糧貼資金 | 代理財政部門向指定人員發放糧貼資金 | 根據協議收取,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12 | 代發計生獎勵資金 | 代理計生部門向指定人員發計生獎勵資金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
13 | 代扣(繳)物業費 | 代理物業公司扣劃或收取物業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學校)收取 | 對公 | ||
14 | 代(扣)繳交通類費用 | 代理交通部門扣劃或收取交通違章罰款等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學校)收取 | 對公 | ||
15 | 代(扣)繳稅款 | 代理稅務部門扣劃或繳存稅款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學校)收取 | 對公 | ||
16 | 代(扣)繳工商管理費 | 代理工商管理部門扣劃或收取工商管理費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學校)收取 | 對公 | ||
17 | 銀稅通服務 | 本行為稅務機關提供的多元化稅款收繳服務,含財稅庫銀業務、銀稅社保業務等 | 按協議價格收取 | 對公 | ||
18 | 代發退耕還林資金 | 代理相關部門發放退耕還林資金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19 | 其他代理服務 | 本行接受客戶委托,代理銷售和推介第三方機構產品、服務或代為辦理其他業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委托方收取 | 對公 | ||
二、代理保險業務 | ||||||
1 | 代理單位保險 | 代理保險公司向對公客戶及相關團體銷售保險產品,推介保險公司為對公客戶及相關團體提供保險咨詢服務,并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接受保險公司委托向對公客戶及相關團體代理收付相關保險資金,并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 | 根據銀監會和保監會有關規定,按與保險公司協議價格收取 | 對公 | ||
2 | 代理個人保險 | 代理保險公司向個人客戶銷售個人財險產品、壽險產品,在本行渠道代理實時打印保單,并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接受保險公司委托向個人客戶代理收付相關保險資金,并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 | 根據銀監會和保監會有關規定,按與保險公司協議價格收取 | 對公 | ||
三、委托存、貸、貴金屬等業務 | ||||||
1 | 委托貸款 | 本行接受對公客戶委托,由其提供資金,本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 | " 貸款金額<1000萬元,最低按0.3‰收取,不足1000元收1000元(發放時一次性收取的)。 貸款金額1000-5000萬元:最低按0.2‰收取。 貸款金額0.5-1億元:月手續費率0.15-3‰;年手續費1000元/筆(單筆手續費不足1000元的);發放時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續費率≥1.5‰。 貸款金額≥1億元:月手續費率0.1-2‰;年手續費1000元/筆(單筆手續費不足1000元的);發放時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續費率≥1‰。 " | 對于綜合貢獻度大的優質客戶要求下浮手續費率的,根據實際情況經批準可予以下浮 | 對公 | |
2 | 貴金屬錢包業務 | 進行貴金屬錢包業務買賣及貴金屬積存計劃時,向客戶收取手續費 | 按買賣及積存計劃交易金額的0.5%收取手續費 | 根據現行貴金屬錢包業務管理辦法,向客戶收取交易手續費 | 全部 | |
3 | 代銷國債業務 | 客戶辦理提前兌取業務時,按照當前國債提前兌取本金的一定比例支付手續費 | 按提兌金額的0.1%收取 |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國債管理辦法,提前兌取手續費率有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 | 全部 | |
四、代保管業務 | ||||||
1 | 代管票據 | 客戶與本行簽訂代理保管協議,委托本行代為保管以客戶為票據權利人的商業匯票,本行承諾保證所保管票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實物票據托管的,按票面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收取,最低20元,最高200元;或按協議價格收取 | 全部 | ||
2 | 保管箱租金 | 為客戶提供保管箱租賃服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客戶收取 | 全部 | ||
3 | 保管箱開箱手續費(超過約定次數的開箱) | 提供超過約定次數開保管箱的服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客戶收取 | 全部 | ||
4 | 保管箱IC卡掛失手續費 | 在客戶丟失保管箱IC卡后,提供掛失和補辦IC卡服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客戶收取 | 全部 | ||
5 | 保管箱密碼掛失手續費 | 客戶忘記保管箱密碼后,提供掛失和重設密碼服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客戶收取 | 全部 | ||
6 | 保管箱破箱手續費 | 提供保管箱鑿箱換鎖服務 | 根據協議收費,向客戶收取 | 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