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農商銀行關于高管人員變更的信息披露報告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保監發〔2021〕14號)《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就高管人員變更情況進行披露。
2024年11月5日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關于解聘汪俊山同志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職務》《關于聘任陳升名同志為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職務》的議案,并形成決議,同時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備案,本行于2024年11月8日下發了《關于解聘汪俊山同志副行長職務的通知》(會農商行發〔2024〕124 號)、《關于陳升名同志任職的通知》(會農商行發〔2024〕125 號),解聘汪俊山同志本行副行長職務,聘任陳升名同志本行副行長職務。
特此公告。
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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