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興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東股權被依法限制表決權的公告
根據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股權質押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3〕43號)的要求,現將江西興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被質押、司法凍結、存在不良貸款股權涉及依法限制表決權情況進行公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監管部門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質押本行股權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本行股權的50%時、股權處于司法凍結狀態、存在授信逾期、違反商業銀行股權管理相關規定的股東,本行暫停其在股東大會和派出董事在董事會上的表決權。為此,本行暫停上述股東在2024年度股東大會上的表決權。截止登記日,共有83戶,合計1368.61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5.69%,該部分股份不計入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二、被依法限制表決權對本公司的影響
股東股權被依法限制表決權未對本公司經營展業、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等造成影響。司法凍結股東將積極采取相關措施,爭取妥善處理糾紛事宜。本公司將根據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繼續按照中國銀監會文件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西興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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